二、 日期:即日起至96年11月18日止。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上台北捷運公司網站(www.trtc.com.tw)或Hitoradio.com(www.hitoradio.com)報名。
四、 報名需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 樂團簡介1份。
2. 樂團清晰團體照。
3. 樂團演唱影音檔(MP3格式),此素材供初賽評選與網站點選收聽(視)票選,於總決賽頒發最佳人氣團隊及給予獎勵。
4. 自創歌曲者,請附詞曲資料及錄製CD 1份(比賽現場提供)。
五、 比賽日期及地點:
‧初賽:就參賽者網路報名提供之音樂聘請專家進行評選
‧複賽:96年12月8、9日下午2時,捷運行政大樓後方廣場(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後方廣場)
‧決賽:96年12月15日下午2時,捷運淡水站站外廣場
‧總決賽:96年12月30日下午2時,台北市信義區香堤大道廣場(靠近台北新光三越信義店A11、A9、A8館間)
比賽曲目說明及評分方式:
1. 除正統古典音樂類型外,其他各類流行音樂皆可演唱。
2. 樂團比賽時間:初賽、複賽曲目以4分鐘為限,決賽、總決賽曲目以6分鐘為限,又各樂團上下台時間需控制在4分鐘內。
3. 禁止採用卡拉OK伴唱或MIDI預錄播放模式參賽。
4. 各隊參賽曲目不得於賽程中任意逕予更換。
5. 若參賽曲目為自行創作者,曲目需尚未與音樂製作公司簽訂合約。
6. 參賽曲目若有侵權違反著作權法等訴訟,由參賽團體自行負責處理。
六、 評分標準及規則:
1. 團體默契40%、編曲30%、舞台台風20%、服裝造型10%。
2. 每隊演出時間超過限定時間者,以30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平均成績1分,未滿30秒者以30秒計算。
3. 計時標準:上台為計時之開始;下台為計時之結束。
4. 邀請5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為保持公平,5位評審成績將採取去除最高、最低分,
保留中間3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1位)
5. 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公佈分數,以示公正。
6. 「複賽」將以初賽評審分數排名前40名為複賽入圍隊伍,「決賽」以複賽評審分數排名前20名為決賽入圍隊伍,
「總決賽」以決賽評審分數排名前10名為總決賽入圍隊伍。入選隊伍之名單,將於複、決賽最後1場結束後3天內
公佈於台北捷運公司及電台網站,「總決賽」當天將公佈各獎項得獎名單。
七、 樂器使用說明:
1、 主辦單位提供下列樂器於比賽時使用鍵盤樂器、爵士鼓組、電吉他及電貝士之擴音器、專業音響系統及麥克風。
2、 除上述樂器外,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樂器
(如:電吉他、電貝士、導線、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八 、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120,000元、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金60,000元、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金30,000元、獎盃乙座。
第四名:獎金20,000元,獎盃乙座。
第五名:獎金10,000元,獎盃乙座。
其餘5隊共同列名「優選隊伍」:獎金各5,000元、獎牌各乙只。
以下兩項特別殊榮獎皆為獨立計分,各得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只。
最佳演唱人獎一名:從總決賽入圍隊伍中由評審評定。
最佳人氣獎一隊:12月17日凌晨0時起至12月29日晚上12時止(自總決賽入圍隊伍以網路票選人氣最高者)。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13,333元需扣繳15﹪所得稅,外籍人士扣繳20%所得稅。
九、報到時間:
1. 比賽隊伍請於複、決賽、總決賽當天早上10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抽籤,逾時抽籤隊伍,主辦單位有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2. 複、決賽現場不提供彩排,總決賽現場則提供彩排時間,每隊5分鐘。
十、注意事項:
1.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系列報導之延續完整性,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即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
不另計酬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錄影、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做播放或轉播。
2. 檢附繳交資料恕不退件,並同意於媒體宣傳使用,請參賽者自行備存。
3. 報名隊伍可在報名截止前進行資料修改,主辦單位將以最後一次修改之資料為準。
4. 總決賽勝出之前三名樂團,需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活動。
5. 若有抄襲或欺瞞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獎項。
6.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造成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並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
7. 每位比賽選手限定報名1組隊伍比賽,如有重覆報名情形將去除比賽資格。
8. 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在報名期限後,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9. 參加比賽樂團之交通往返、用餐請自行負責,參賽團體於比賽時,表演內容不得公然猥褻、裸露等違背善良風俗,
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概不計算成績。
10. 凡入選總決賽之隊伍,總決賽可準備與初、複、決賽不同樂曲進行比賽。
11. 請各比賽隊伍維持會場的整潔,垃圾集中處理。
12.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力。
13. 參賽應隨時注意隨身攜帶之物品,主辦單位不負注意之責。
14.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官方網站:http://www.hitoradio.com/projects/20071001mrt/index.php